厦门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年底前将增设一批试点

推广厦门市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进一步缓解老城区停车难,23日厦门市建设局一级调研员邹梦林做客政府网,介绍厦门市停车设施错时共享政策。根据《指导意见》,2022年底前岛内将增设不少于5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和不少于5处国有企业办公生产场所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

厦门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年底前将增设一批试点

来源: 厦门日报
2022-11-24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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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推广厦门市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进一步缓解老城区停车难,23日厦门市建设局一级调研员邹梦林做客政府网,介绍厦门市停车设施错时共享政策。他表示,厦门市将先行推出一批错时共享停车示范工程,2022年底前在岛内增设不少于5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和不少于5处国有企业办公生产场所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并逐步在社会停车资源中推广错时共享。

据介绍,停车难问题在全国各大城市普遍存在。一边是车位难寻,另一边是车位“闲时闲置”。因为信息不对称和管理方面的顾虑,大量车位未盘活利用,停车设施利用率不高。比如,住宅车位日间利用率不高,而办公场所车位夜间利用率不高,如果能有效对接形成错时共享,停车设施使用效率将大大提升。

为此,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响应社会需求,出台了《关于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2022年底前岛内将增设不少于5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和不少于5处国有企业办公生产场所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

同时,厦门市正在加大全市统一的停车智能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将停车设施位置、车位数量、供需双方发布信息、共享时段、收费价格等相关数据汇入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为用户实现高效畅行的体验,面向市民提供预约车位等停车服务,方便车位需求方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出行路线,实现高峰引流、平峰导流,合理化分配车位,提高城市停车资源利用率。

错时共享两种模式

●闲时准入

●闲时优惠

根据《指导意见》,错时共享包括“闲时准入”和“闲时优惠”两种模式。

闲时准入:未对外开放的停车资源在空闲时段对外开放;

闲时优惠:已对外开放的停车资源在空闲时段推出优惠价格(含优惠计时价和包月套餐等)。

哪些区域重点推广?

●思明区

●湖里区

《指导意见》指出,将重点在思明区、湖里区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按照“部门指导行业,属地推动社会”的模式,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会议展览场所、医疗卫生服务场所、文化体育场所、教育(中小学校)场所、国有企业办公生产场所、社会(住宅、商业、办公、酒店、宾馆)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停车场所如何共享?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能开尽开”

厦门市将根据各类停车场所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开放要求和工作机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能开尽开”,医疗卫生场所、文化场所、国有公共体育场所、国企办公场所“原则上均应共享”,教育(中小学校)场所“存量鼓励共享,新建均考虑共享”,社会停车资源(商业、酒店、住宅等)“鼓励共享”。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国有企业也将带头做好表率,做到“能开尽开”,按《指导意见》要求先行推出一批错时共享停车示范工程。

(袁舒琪)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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