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创建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近日印发《福建省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示范城市创建将完善政策支持,制订“十四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资金来源、运营方式等;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的经费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福建省开展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创建

来源: 福建日报
2021-10-28 09:37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近日印发《福建省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创建活动将以设区市为单位开展,评选工作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根据方案,示范城市创建将完善政策支持,制订“十四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资金来源、运营方式等;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的经费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同时,示范城市创建还将扩大服务供给,全面落实产假政策,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普惠可及的育儿指导,并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等设施的功能衔接,鼓励开展家庭互助式服务等;推动创新融合,深化医育有机结合,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研发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托育服务”;加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等。(记者 张静雯 储白珊)

(张静雯 储白珊)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