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 云南在岗乡村医生全部参加养老保险

要求各地要统筹做好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建立和过渡期内乡村医生退出问题,过渡期内,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与各地已制定的离岗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可以并行,多渠道保障乡村医生退出后的待遇落实。

2020年底 云南在岗乡村医生全部参加养老保险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2020-07-2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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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昆明7月29日电 (符皓)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和工作要求对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方面做出了制度性安排。据了解,云南也成为全国范围内以省级为单位对乡村医生参保问题作出制度性安排和财政给予保障的首个省份。

综合考虑在岗乡村医生年龄结构状况,设定了短期目标和阶段目标

据调查,云南省在岗乡村医生中,29岁以下的占21.53%,30至39岁的占25.97%,40至49岁的占32.82%,50至59岁的占15.53%,60岁及以上的占4.15%。

而乡村医生退出后待遇领取条件之一便是缴费年限满15年,针对乡村医生年龄结构的问题,首先解决乡村医生参保的问题,设定了“到2020年底,各地乡村医生‘乡管村用’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短期目标。

其次,以参保缴费周期规划了乡村医生参保类型,设定了“到2035年底,全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全面解决”的阶段目标。

统筹考虑在岗乡村医生参保情况,确定各年龄段乡村医生参保类型

2018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云南省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调查,数据显示,当年全省38240名在岗乡村医生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占0.2%,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占4.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占9.39%,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占54.36%,尚有31.95%的在岗乡村医生未参加任何养老保险。

针对以上情况,按照待遇享受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周期提出了“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或距各地确定乡村医生退出年龄15年以上(含15年)的在岗乡村医生,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龄45周岁以上或距各地确定乡村医生退出年龄不足15年的在岗乡村医生,可根据乡村医生实际条件和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引导乡村医生优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明确了参保的组织形式、待遇享受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

同时,要求各地要统筹做好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建立和过渡期内乡村医生退出问题,过渡期内,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与各地已制定的离岗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可以并行,多渠道保障乡村医生退出后的待遇落实。

紧密结合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现状,确定了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一方面,云南省级财政从2020年起,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每年安排资金9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要求各地不得直接用于发放乡村医生个人补助。

另一方面,补助资金分配综合考虑乡村医生执业资质、服务半径、工作条件等因素,并与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落实情况挂钩。当年达到离岗条件的乡村医生没有办理退出手续的地区,省级财政将扣减下达各地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月200元的新增补助资金。

统筹乡村医生参保和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推动乡村医生队伍科学发展

一直以来,云南省级层面在制定政策时都先考虑解决乡村医生离岗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实则采取了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一批乡村医生退出了,另一批乡村医生又要面临退出,始终不能解决乡村医生队伍科学发展的问题。

云南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后,省级财政对乡村医生参保给予补助,地方政府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来解决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偏低、年龄结构不优、资质水平不高等问题,把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作为撬动乡村医生队伍发展的系列问题的“支点”,统筹乡村医生参保、乡村医生收入、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后备人才储备和服务能力提升等各项工作,加快推动乡村医生更新换代步伐和职业化进程,促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据了解,为提升乡村医生的执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从2020年起,云南省将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乡村医生,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专项奖励。

通过综合施策,云南省将有效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有效增强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加快推动乡村医生队伍更新换代;有效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将进一步织密布牢。

(符皓)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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