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纪委监委对秦淮河河堤违建涉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

7月28日晚,“江宁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秦淮河杨家圩段河堤背水面违规建筑问题的情况通报。 2.给予行业监管主体江宁区水务局局长芮雪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区水务局四级调研员赵志勇予以诫勉,给予区堤防水库管理所所长丁健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南京江宁纪委监委对秦淮河河堤违建涉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

来源: 新华网
2020-07-2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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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7月29日电(戚轩瑜)7月28日晚,“江宁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秦淮河杨家圩段河堤背水面违规建筑问题的情况通报。

通报内容称,近日,江宁区对秦淮河杨家圩段河堤背水面违规建筑问题进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防汛安全工作要求,对相关违规建筑实施了拆除。

江宁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给予违规建筑建设主体江宁区城集团党委通报问责;给予区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许世新党内警告处分,经组织研究免去其党委书记和董事长职务;给予区城建集团总经理乔红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城建集团副总经理郭霖华党内警告处分。

2.给予行业监管主体江宁区水务局局长芮雪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区水务局四级调研员赵志勇予以诫勉,给予区堤防水库管理所所长丁健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3.对“河长制”责任主体东山街道党工委书记许守江(秦淮河干流该河段街级河长)予以诫勉,给予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道河长办主任潘家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东山街道骆村社区党委书记刘宁(秦淮河干流该河段社区级河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戚轩瑜)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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