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业务套取劳务费 海南一业务员侵占7万余元被判处拘役5个月

女子杨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客户和公司费用共计七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花销。对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五个月;责令被告人杨某向被害单位海南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退赔赃款人民币74474元。

虚构业务套取劳务费 海南一业务员侵占7万余元被判处拘役5个月

来源:南海网 2020-07-23 16:54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3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实习生 高源 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女子杨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客户和公司费用共计七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花销。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杨某拘役五个月,并责令被告人杨某向公司退还占用款74474元。

海南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底,杨某入职海南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任职业务员,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杨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公司客户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人民币52154元占为己有。此外,杨某还虚构有客户公司需要派遣劳务,分多次将海南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人民币22320元劳务费支付到其朋友周某、何某、符某等人的银行账户内,再由周某、何某等人转给自己,以上款项均用于杨某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花销。

2019年5月21日,经公安机关电话联系,杨某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其犯罪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共计人民币7447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被告人杨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五个月;责令被告人杨某向被害单位海南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退赔赃款人民币74474元。

(王天宇 高源 毛雨佳 蔡莉)

【责任编辑:张瑨瑄】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