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落实“带薪休假” 鼓励发展“夜经济”

2019年,河南省最终消费对GDP的贡献率超过50%,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大。《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推动带薪休假落实,并对疫情防控中未享受休息日、休假日和加班规定待遇的工作人员实行补休,为群众提供更多消费时间。

河南:落实“带薪休假” 鼓励发展“夜经济”

来源: 人民网
2020-04-2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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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最终消费对GDP的贡献率超过50%,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大。如何稳定居民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补和消费潜力释放?近期,河南省各厅局在各自领域综合施策、联动发力,制定了《关于促进消费市场扩容提质的若干意见》,力求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要。

“我省首次鼓励各地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餐饮娱乐、文化旅游、住宿、体育健身、商业零售等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领域或行业,与商家协作联动,发放电子消费券。”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支安宇说,河南省郑州市、三门峡市已经率先行动,郑州市发放的首批5000万元普惠性消费券,截至4月7日,核销1427万元,拉动消费1.87亿元,拉动效应达13倍,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推动带薪休假落实,并对疫情防控中未享受休息日、休假日和加班规定待遇的工作人员实行补休,为群众提供更多消费时间。

发展“夜经济”是提升城市消费需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力举措。《若干意见》支持发展“夜经济”,鼓励主要商业消费区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夜间促销活动,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允许企业采取“店铺外摆”“露天市场”等方式进行销售,在不增加人员集聚可能的条件下,尽可能扩大商家的供应能力。

为推动旅游消费,2018以来年,河南省累计降低了104个景区的门票或配套服务价格。这次的《若干意见》又进一步鼓励各地各景区结合实际出台门票减免等优惠政策,推行网上预约购票优惠,并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实行免购门票优惠,而且在本省范围内不限制优惠对象地域,将进一步推动旅游消费。

此外,《若干意见》还提出,要重点完善社区综合体基础设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繁荣“小店经济”;积极推动餐饮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丰富豫菜品质,打造豫菜品牌,扩大豫菜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线上消费与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无接触配送、无人零售、直播零售等消费新方式;加大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争每个县城培育一个具有地域特色的聚集消费示范区。(记者 尚明桢)

(尚明桢)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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