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法委:解读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

吉林省政法委:解读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4-1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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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政法机关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相关工作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周国田出席并介绍相关情况。

据了解,今年年初,吉林省委政法委牵头制定了《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1月20日,经吉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清单》以吉林省法院、吉林省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司法厅名义正式印发。

周国田表示,各级政法机关将以《清单》及配套文件为基本遵循,统一执法司法思想,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执法司法理念,对符合《清单》适用条件的涉民营企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不刑事拘留的不刑事拘留、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符合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适用条件的,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

周国田介绍,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政府部门欠账案件,建立健全清理和防止政府部门拖欠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查处黑恶势力煽动闹事、聚众滋事、阻扰施工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行为。

为确保《清单》落到实处,吉林省委政法委将联合省直政法各部门组成督察组,分赴各地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清单》走过场、机械执法司法等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发现因执法司法不规范、执法司法方式不当等给民营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警务督察等部门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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