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帆介绍宁夏法院系统在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及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正确指导下,克服困难、迎难而上,采取非常规手段,依法依规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自治区高院先后制定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安排的通告》《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开庭及诉讼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服务、立案开庭方式,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执行工作。截止3月11日,全区法院新收各类诉讼案件19564件,审结9202 件。新收执行案件10863件,申请执行标的675808.05万元,结案案件4549件,执行到位金额38153.37万元。
宁夏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建立安全快捷的信息化审判工作新模式,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等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立案信访、开庭审理、保全执行、法律咨询等诉讼活动,最大限度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司法为民职责不中断、司法为民通道不阻断”工作要求,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开辟了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二战线。截止3月11日,网上立案525件,网上开庭366件,网上证据交接6088次,网上调解531件次;网络拍卖1481次,拍卖标的物1087件,成交额1.02亿元。(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图片来源 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