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宁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0-03-13 13:57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3月13日,宁夏举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

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兰在发布会上介绍,2月6日,两高两部下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要求对抗击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造谣传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检察机关对这些一律从严从重把握,为准确及时打击和预防此类犯罪,宁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侦查从快批捕、起诉,全力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

为了避免不分具体情况“一刀切”,把刑事打击“简单化”。宁夏检察机关认真考量社会危害性评价的一般标准,重点关注防控疫情时期的特殊危害性及其恶劣情节,对妨害疫情防控的故意犯罪,坚决依法严惩;对于其他犯罪案件,依法、妥善办理。严格区分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在办案和履职中,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工作,特别注意避免因“过度执法”“过度追诉”造成执法司法不公正性。检察机关对1起不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对1起情节显著轻微的妨害公务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图片来源 宁夏日报 )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