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10时,金凤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凤琴运用“云间”庭审系统对海某诉包头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进行网络开庭审理。这起案件由于疫情,被告一方远在外地无法到庭,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官决定采用“云间”庭审系统进行案件审理。
由于之前从未使用过“云间”庭审系统,为了开好庭,张法官做了大量的事前准备工作。她提前接受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学习如何操作“云间”庭审系统,就操作过程遇到的问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交流;为确保系统在庭审过程中流畅、顺利,在庭审前几天,她不停对庭审的操作进行基本的程序演练;由于庭审系统有时间要求,为了保证庭审活动能按照系统要求的时间顺利进行,她事先和双方的当事人及律师就各自的证据内容是否完整、网络的连接是否存在问题等进行不断沟通。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质证,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充的意见发表,以及最后陈述等都得到有条不紊地进行,在系统要求的开庭时间内顺利的完成了庭审的各项工作。因原、被告间存在严重的意见分歧,案件当庭未能调解,将另行择期宣判。(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胡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