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记者从甘肃省酒泉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关心关爱驰援湖北一线医务工作者,激励大家坚守岗位、担当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央、国家和省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指示精神,甘肃省酒泉市制定十项措施,关爱激励驰援湖北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
一是发放临时补贴。对驰援湖北一线的医务人员,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慰问金。援鄂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600元,薪酬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倍。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所需经费由甘肃省酒泉市财政解决,临时性工作补助从中央预拨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中列支,提高薪酬水平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供给渠道解决。
二是加强政治激励。注重在防控一线发现政治坚定、勇于担当、冲锋在前、英勇奋战、无私奉献的先进分子。对已作为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以及上一线前和在疫情防控第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三是定向设岗优待。对驰援湖北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限额限制,本聘期内享受层级内最高岗位等级,不受层级内部岗位限额限制。
四是职称评审倾斜。援鄂医疗人员晋升职称时,优先推荐、优先聘任,援鄂经历视同为帮扶基层经历,同时享受高一级职称工资待遇。
五是直接考核聘用。对参加援鄂行动的单位临时聘用医学类专业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援鄂任务完成后,由用人单位直接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是统一安排疗养。对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分期分批安排不少于15天的疗养休养。本人、父母、配偶及其子女两年内可免费游览甘肃省酒泉市范围内的旅游景点。
七是工伤认定从简。在疫情防控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或受伤的一线工作人员,及时认定工伤,人社部门接到认定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认定,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伤待遇核定、支付。受工伤个人依法享受工伤保障待遇,其治疗和休养时间不计入病假。
八是排解后顾之忧。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可享受一次入学照顾。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入学的,由甘肃省酒泉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根据个人意愿,优先安排入学(园);参加中考的,可在其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后参加中考招生录取。子女处于高中及以下教育阶段的,由甘肃省酒泉市教育部门协调,适时组织优秀教师,对其进行中考前辅导。子女已经大学毕业暂未就业的,可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
九是优先评优推先。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及时奖励。对驰援湖北一线的医务人员,本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优秀指标单列。对表现突出的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同时,在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省优专家”“市级领军人才”“酒泉名师”“酒泉工匠”等各类人才项目中,优先推荐驰援湖北一线的医务人员。
十是及时落实优抚。对驰援工作中因感染肺炎牺牲的医务人员追认为烈士,家属为基层事业单位的,可根据个人意愿,调整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子女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