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泾源县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不利影响,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硬核”措施,切实为中小微企业减负,助推复工复产。
进一步强化信贷支持。完善信贷服务,建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为生产、运输、销售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和个性化金融服务,满足企业资金需求;稳定信贷供给,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降低金融成本,对受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 10%以上,确保 2020 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 2019 年同期融资成本;减轻还款压力,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企业,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
进一步稳定职工队伍。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支持扶贫车间配套设施建设,对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可缓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企业免征增值税;公益捐赠全额税前扣除,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延期缴纳税款,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减免房租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1 月份租金减50%,2—3月份租金全免,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商务楼等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延期缴纳水电气网费,对因受疫情影响缴纳用水、用电、宽带网络等费用困难的企业,可向服务供应企业提出申请,协商延期缴纳相关费用,最长不超过2个月,免除延期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得中断供应。
进一步加大企业防控补贴。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号召停业的行业龙头企业给予每月10万元的停业损失以及在岗员工工资补贴,对疫情防控期间因设置集中隔离点被征用的宾馆、饭店,给予一定的补偿,给予关停的经营场所适当的停业补贴,对县城出租车及农村客运车辆每月补贴1000元的停运损失,对执行政府指导价销售蔬菜、牛肉的平价供应店按照同期市场平均价30%给予物价补贴,对项目建设新增的设备按照设备实际购入价格的20%给予补贴。(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