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121家农业企业有序复工

宁夏中卫121家农业企业有序复工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2-23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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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一年端,种地早盘算。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卫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促进农业经营主体正常复工,制定印发《农业经营主体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农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春耕备耕等重点工作,确保不耽误农时和农产品有效供给。据了解,截至2月22日,全市已有121家涉及粮油加工、蔬菜生产、育苗、农资销售等农业企业有序复工。

“时令不等人,我们在严格排查本地村民情况、测量体温后,就动员组织村民抓紧播种了。” 中卫市全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供港蔬菜基地负责人王守国说,企业复工严格按照防疫规范要求做好了复工申请、用工人员排摸、每日消毒等工作。为了安全,基地每天给下地的务工人员发口罩、测体温,要求大家分散干活,保持一定距离。

王守国介绍,该供港蔬菜基地的务工人员原本大多是贵州人,但因为疫情原因,现在只有7位贵州技术人员返回基地,目前正在基地进行隔离观察。复工后,供港蔬菜基地里一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针对如何破解疫情防控“紧”与春耕生产“活”之间的难题,《规范》明确提出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疫情防控责任、复工前准备和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的规范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精准化、精细化落实到位。

《规范》要求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肩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设施农业园区、养殖园区(企业)、供港蔬菜基地要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县(区)及各乡(镇)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包保机制,加强辖区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管理。复工前,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严格做好审查备案、动态台账管理和消毒防护工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复工前两天,要向所在县(区)或乡(镇)提出复工申请,并报县(区)农业农村局备案;要制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诺书、复工审批申请表、疫情防控预案及用工人员情况排摸表,对全部返岗员工进行排查登记,对来卫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建立动态台账,做到科学管理。

为全力保障企业顺利复工,中卫市组织相关农技人员下沉到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及涉农企业,分类有序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等,帮助企业做好开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提供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产销对接、农技指导等服务,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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