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辱警、袭警及阻碍、妨害执行公务违法犯罪行为

宁夏公安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辱警、袭警及阻碍、妨害执行公务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0-02-09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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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9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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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期,全国上下同心,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抗击疫情阻击战。然而,在与“疫情”赛跑的关键时刻,极个别违法犯罪人员却谩骂阻挠、暴力袭击一线执勤民辅警,严重阻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给人民群众和抗疫工作带来极大的风险。

  银川市兴庆区

  案例一

  2020年1月30 日8 时30分,兴庆区公安分局解放西街派出所民警在银川市兴庆区某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被违法行为人罗某某辱骂、冲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罗某某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石嘴山大武口区

  案例二

  2020年2月4日中午11时许,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朝阳街派出所民警在大武口区太西花园门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被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用言语挑衅、辱骂并推搡民警等方式阻碍执勤民警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大武口公安分局给予违法行为人张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三

  2020年2月1日15时许,大武口区公安分局长胜路派出所辅警在大武口区丽日六区大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被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进行言语辱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大武口区公安分局给予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2020年2月4日12时许,石嘴山市大武口交巡警大队辅警张亮、马小军在大武口区红领喜来小区门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犯罪嫌疑人俞某某用拳头击打张亮头部并将其防护衣撕烂,马小军头部被俞某某用石头砸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俞某某被大武口区公安分局以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

中卫市中宁县

  案例五

  2020年2月2日18时许,中宁县渠口派出所民警郭贵伟与辅警王鹏、杨全德,在中宁县太阳梁乡新海村设置的防疫检查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违法行为人撒某、田某、刘某、陈某抓伤辅警王鹏的脖子、脸、手腕,杨全德的腰部、脸部受伤,郭贵伟的脖子和手被抓伤。中宁县公安局依法对阻碍执行职务的撒某、田某、刘某、陈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中卫市沙坡头区

  案例六

2020年2月2日22时许,中卫市公安局常乐派出所一辅警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苑小区北门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被违法行为人詹某某在左耳部打了两拳。2020年2月3日,沙坡头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詹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2020年2月5日,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并依法追究詹某某的刑事责任。

中卫市海原县

  案例七

  2020年1月19日,海原县公安局高崖派出所民警辅警在海原县高崖乡草场村村民胡某某家执法时,被违法行为人胡某兴、胡某旺、姜某推搡、撕扯,严重阻碍了民警正常执行公务。海原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胡某兴、胡某旺行政拘留十日,对违法行为人姜某治安罚款200元。

  _ 上述妨害公务案件发生后,自治区公安厅高度重视,闻警而动,迅速下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战时维权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区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启动战时维权机制,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辱警、袭警及阻碍、妨害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执法尊严,切实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全区社会大局平稳有序。(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胡冬梅 来源平安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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