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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触电事故,阿威不幸身亡。事后,用人单位将150余万元的死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交给阿威的遗孀阿苗、子女和父母。阿威的父母领取100万元,由阿威的妻子阿苗和两个年幼的子女领取50万元。然而,阿苗认为自己要独自抚养两名子女,家庭负担重,向公婆提出重新分配150万死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要求,遭到拒绝后,阿苗遂一纸诉状将公婆起诉至信宜法院北界人民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对该150万元进行分割。
北界法庭对该案经审理后认为,分割死亡赔偿金应当充分考虑赔偿权利人与死者的关系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依赖程度。死者阿威长期与阿苗及两个子女生活在一起,从生活紧密程度、心理依赖程度而言,都要高于阿威父母,且阿威的父母有其他子女可以依靠维持生活。在厘清法律关系后,承办法官在庭审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150万元由阿苗领取157004元,两名子女共领取1028988元并由阿苗代管,两名被告共领取314008元。(全媒体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陈严)
(关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