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

韩长赋说,《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归纳起来就是“两不变、一稳定”。“一稳定”就是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其承包地。

中国宣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9-11-2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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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28日电 (王庆凯)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明确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是一个既管当前又管长远,“一不动百不摇”的重要制度设计。

  资料图:江西新余秋日田园风景。图/赵春亮

韩长赋表示,《意见》发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既有利于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给他们吃下“定心丸”,又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还有利于保障农村的长治久安。

韩长赋说,《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归纳起来就是“两不变、一稳定”。

“两不变”即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

“一稳定”就是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其承包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完)

(王庆凯)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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