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将超45%

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商务厅等十部门5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主体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

浙江: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将超45%

来源:新华网 2019-11-0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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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11月6日电(记者马剑)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商务厅等十部门5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主体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

根据意见,浙江将以市场化运作为基底,积极鼓励国有(供销)企业、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运输、分拣、利用等一体化处理体系,促进回收利用规范化运行。

按照“便捷、便民、规范、高效”的原则,浙江将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原则上城市新建小区按照1个小区设置1个回收点,其他按照1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乡镇和农村按照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同时,浙江鼓励在住宅小区、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

作为互联网大省,浙江还致力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根据意见,浙江将全面推动城乡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提高回收利用率;鼓励采用预约上门、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鼓励有实力的回收利用企业打造上接回收网络、中接仓储物流、下接利用产业的再生资源供应链。

意见提出,到2020年,浙江全省培育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将达到30家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建成工厂化分拣中心100个以上,年分拣能力达450万吨以上。到2022年,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将达60%。

(马剑)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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