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公司闹纠纷 可在线申请调解

职工与公司产生了矛盾纠纷,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今年,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试点启用,海淀区仲裁院对争议调解方法进行创新,作为试点单位推出“互联网 调解”新模式。

职工与公司闹纠纷 可在线申请调解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9-11-06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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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斌)职工与公司产生了矛盾纠纷,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今年,海淀区仲裁院作为北京市的试点区县之一,开启“互联网 调解”新模式,试用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并在全区29个街道、乡镇全部设立基层调解组织。当事人在线提出调解申请后,可以就近解决问题,大幅提升了化解劳动纠纷的效率和质量。

近日,位于海淀区清河街道的一家制衣公司以业绩不好为由,与销售员钟某解除劳动合同。随即,钟某与公司多次交涉,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任职以来未休年假的工资,并且报销近两年的电话费、返还押金等。“因多次协商无果,我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钟某说。

今年,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试点启用,海淀区仲裁院对争议调解方法进行创新,作为试点单位推出“互联网 调解”新模式。目前,海淀区仲裁院在29个街道、乡镇全部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并启用“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当事人不必再像过去那样专程赶往海淀区仲裁院提出调解申请,而是可以在线申请,并到就近的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免去了长途奔波和排队等待的麻烦。

钟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通过在线调解服务平台提出了申请。该平台管理员收到申请后,按照就近原则,及时将案件分配至钟某单位所在街道——清河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中心立即启动调解程序,调解员通过电话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组织双方当面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地向双方释明法律政策,指出双方各自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力促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制衣公司同意支付钟某工资等款项合计6786元。

据海淀区仲裁院院长王春泽介绍,海淀区不仅在29个街道、乡镇实现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还在高校、企业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实现“矛盾不出门”、“纠纷不出企”。同时,借助“互联网 调解”新模式,真正实现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提升化解劳动纠纷的效率和质量。据统计,截至目前,海淀区累计受理网上提交调解申请495件,调解成功250 件,调解金额144万余元。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王斌)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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