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被裁定区选提名无效 选举主任:他弃"自决"主张并非真心

海外网10月29日电24日的香港区议会选举候选人简介会上,“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借机捣乱,甚至一度爬上护栏欲冲击主席台,导致简介会被迫腰斩。10月2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作出回应,正式取消黄之锋参加区议员选举资格。

黄之锋被裁定区选提名无效 选举主任:他弃"自决"主张并非真心

来源: 海外网
2019-10-2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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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公开回应

海外网10月29日电24日的香港区议会选举候选人简介会上,“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借机捣乱,甚至一度爬上护栏欲冲击主席台,导致简介会被迫腰斩。10月2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作出回应,正式取消黄之锋参加区议员选举资格。

据香港政府新闻网消息,10月2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就媒体关于区议会选举的事宜问询做出回应,发言人表态,黄之锋因不符合《区议会条例》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特区政府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

发言人强调,拥护《基本法》是区议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任何形式提议独立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区议会议员的职责。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因此黄之锋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

图为黄之锋参选区议会提名无效通知书

黄之锋29日上午在其脸书发文,表示收到选举主任蔡亮通知,指其区议会选举提名无效。

据香港“文汇网”报道,蔡亮在通知书解释,“香港众志”的立场是以“港独”作为香港人“自决前途”的选项,虽然黄之锋在提名表格中无指明他与“香港众志”的政治联系,但认为黄之锋担任“香港众志”要职,立场亦应一样,认为持客观合理意见的人,会怀疑黄之锋签署提名表格内的声明时,是否真正拥护《基本法》,是否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特区拥有的主权。

蔡亮表示,黄之锋向选举主任作出的三次回复,首两次无直接回答是否仍提倡及支持“港独”作为香港人“自决前途”的选项,理解黄之锋的答复为“独立”能否作为港人选项取决于民意,明显与《基本法》背道而驰。

蔡亮又指,虽然黄之锋在第三次回复中提到,“香港众志”及他本人都不提倡或支持“港独”作为香港人“自决前途”的选项,但认为是表示“香港众志”及黄之锋迫不得已才声称作出妥协,放弃有关主张,并非真心,质疑黄之锋在信件中尝试误导,令人以为“香港众志”和黄之锋都已摒弃“自决前途”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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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黄之锋冲击主席台丑态尽出

此前,特区政府区议会选举候选人简介会24日晚举行,黄之锋竟以参选南区田湾参选人袁嘉蔚的选举代理人身份混入现场。会议开始时,黄之锋与“社民连”梁国雄等人粗暴打断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的发言,高叫“反对政治筛选”等口号捣乱,高举乱港标语,又投掷水瓶及纸飞机。

黄之锋甚至一度爬上护栏欲冲击主席台,被保安拦下。主持人要求保安维持秩序并将黄之锋等人逐出会场,但一众人随后又重返会场展示政治标语。冯骅多次作出警告无效,最终宣布简介会中止。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陈勇指出,有意参选的“港独”分子,一定会用诸般借口为自己言行辩解,身为选举主任者,不能只听他们的一面之词,而是必须看他们是否反覆在行“港独”之事,“高喊‘港独’口号的煽暴派在简介上公然阻挠政府正常运作,就是‘港独’的表现。”因此,特区政府必须严肃跟进。(海外网 朱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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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惠悦)

【责任编辑:吴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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