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活垃圾拟分4种 个人不分类投放拟罚200元

资料图为:北京市海淀区荷清苑社区内,垃圾分类指导员将分拣后的垃圾投放至相应分类桶内。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北京生活垃圾拟分4种 个人不分类投放拟罚200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9-10-15 10:11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资料图为:北京市海淀区荷清苑社区内,垃圾分类指导员将分拣后的垃圾投放至相应分类桶内。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

中新网客户端10月15日电(李金磊)10月14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类别,包括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张瑨瑄】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