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源区查处一起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

10月10日,太原市晋源区查处一起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市公安局晋源分局对违法行为人范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太原市晋源区查处一起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

来源:太原日报 2019-10-14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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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太原市晋源区查处一起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目前,违法行为人范某已被行政拘留。今年8月至10月,范某在晋源区东关村东经营着一家石膏粉加工厂。该厂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且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现场粉尘污染严重,粉尘污染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在被环保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经营者范某对其逃避监管违法排污行为供认不讳。范某当即被市生态环境局晋源分局移送至市公安局晋源分局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市公安局晋源分局对违法行为人范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徐方伟、杨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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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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