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116株!四川最大一起红豆杉盗伐案宣判

红豆杉是世界上公认的珍稀濒危植物,是我国一级保护植物,被称为“植物大熊猫”。丹巴县位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是西南地区重点林区和动植物基因库,其独特的气候和土壤环境非常适宜红豆杉的生长。

盗伐116株!四川最大一起红豆杉盗伐案宣判

来源: 新华网
2019-10-11 09:17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新华社成都10月10日电(记者李倩薇)红豆杉是世界上公认的珍稀濒危植物,是我国一级保护植物,被称为“植物大熊猫”。近日,四川省近年来最大的一起红豆杉盗伐案宣判,14人因在四川省丹巴县盗伐了116株红豆杉被判刑。

红豆杉生长极为缓慢,再生能力差,是经过了第四纪冰川遗留下来的古老孑遗树种,在地球上已有250万年的历史。丹巴县位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是西南地区重点林区和动植物基因库,其独特的气候和土壤环境非常适宜红豆杉的生长。

2018年9月,护林员在丹巴巡山时发现国有林区中有树木被采伐,便立即向森林公安报告。在现场勘查后,丹巴县森林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调查这一重大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通过查看监控录像、走访村户、盘查车辆以及800多名人员、32次勘查现场后,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于2019年8月将全部涉案人员捉拿归案。经大量调查发现,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唐某、阿某某某、虞某某等14人在丹巴县国有林区内非法采伐116株红豆杉,然后运往成都新津县出售给做木材生意的张某,非法获利16万元。

“至今全省还没有发生过盗伐红豆杉树木数量如此之多的案件!”丹巴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安康说。

近日,丹巴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宣判。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被顶格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他人员被判处二年八个月至六年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1.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4.62万元,判处罚金合计27.1万元。同时,判决14名被告人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侵权责任,责令其缴纳补种树木管保费6.86万元。

(李倩薇)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