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获奖作品122件

8月31日晚,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颁奖典礼暨第十二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开幕式在济南举行。据悉,“泰山文艺奖”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山东省文艺界的综合性大奖,是山东省文艺界的最高专业奖项,对山东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获奖作品122件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2019-09-02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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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日讯(记者 张晓涵)8月31日晚,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颁奖典礼暨第十二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开幕式在济南举行。

据了解,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共对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的546件艺术作品、文艺理论和评论94件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出获奖作品122件。其中,艺术作品一等奖19项、二等奖37项、三等奖56项;文艺理论和评论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

据悉,“泰山文艺奖”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山东省文艺界的综合性大奖,是山东省文艺界的最高专业奖项,对山东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次“泰山文艺奖”评选是两年来全省文艺创作成果的集中呈现,出现了很多弘扬齐鲁传统文化、讲好山东故事的精品,如《孔子学琴》《齐鲁家风》等。

颁奖晚会同时作为第十二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开幕式。艺术节活动包括三大板块:舞台演出、艺术展览、群众文化活动,共计38项艺术活动。

(张晓涵)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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