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拉林河至长春段 小型车车速不得超100公里/小时

分享本页至手机   8月29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发布通告、因京哈高速公路拉林河至长春改扩建路段长春至哈尔滨方向正在封闭施工,对哈尔滨至长春方向道路通行造成一定影响。

京哈高速拉林河至长春段 小型车车速不得超100公里/小时

来源:长春日报 2019-09-01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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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发布通告、因京哈高速公路拉林河至长春改扩建路段长春至哈尔滨方向正在封闭施工,对哈尔滨至长春方向道路通行造成一定影响。经联合专家组对改扩建施工情况综合评审,确定换幅通行后,决定限定拉林河至长春段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其他车型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全线恢复正常通行时间预计为2020年9月。

目前,通行路段限速标志已调换完毕,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行经此路段要按照路面限速标志安全驾驶,夜间或者遇有车道变少路段及沙尘、冰雹、雨、雪、雾等天气时,还应视情况降低车速,确保安全。(张鑫多)

编辑:王善军 责校:衣兵

主编:黄维 监制:王健民

(张鑫多)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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