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27日消息,日前,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宋勤华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受贿罪一案,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宋勤华,男,汉族,1946年8月出生,今年73岁,上海奉贤人,大学文化。1970年7月参加工作,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0月19日,宋勤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7年至2013年,被告人宋勤华利用担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将本应由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相关采购、销售业务,交给其弟宋某某实际控制的公司经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997年至2015年,被告人宋勤华利用担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青报记者 孟亚旭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