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江苏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始于2011年,当年苏州市被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2014年南京市、常熟市、常州武进区、洪泽县被列入第二轮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改革试验区确定后,将允许各地在推进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方案,改革试验周期为2-3年。

江苏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来源: 新华网
2019-08-0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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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8月1日电(记者赵久龙)“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建立土地流转履约保险制度”“村级财务垂直管理、异地委派”……新一轮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申报方案评审培训会7月29日至30日在南京举行,31个县(市、区)携44项改革试验方案进入专家评审培训环节。

江苏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始于2011年,当年苏州市被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2014年南京市、常熟市、常州武进区、洪泽县被列入第二轮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自2012年以来,江苏先后实施两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第二轮12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试验任务已陆续到期,其中6家试验区正在接受到期项目评估验收。

为做好本轮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当前该省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确定了构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长效机制、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16项改革试验选题,允许各地据此任意选题,也可做自选题。

江苏省社科院农发所所长徐志明表示,各地申报改革试验方案积极踊跃,说明基层有较强的改革内在需求。“江苏农村改革试验具有示范性,例如三产融合、宅基地盘活、土地流转机制等探索都走在前列。”他说。

本轮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有两项调整,一是允许甚至鼓励各地针对当地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自选改革命题;二是改革方案改批复制为备案制,给地方更大的自主空间。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改革试验区确定后,将允许各地在推进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方案,改革试验周期为2-3年。

(赵久龙)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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