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滨州7月12日电 7月10日上午,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将申请人王某等5人,在申请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业务时,需要申请人自己提交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以协查请求函(2019第001号)的方式,通过“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协查系统发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协查人员收到请求函后,立即进行查询,并在第一时间将查询结果回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证明事项的协查工作,开出滨州市第一份不用群众跑的证明材料,标志着滨州市“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工作正式上线运行。原来需要群众自己到各个政府部门开的证明,现在不需要群众来回跑、多头跑,群众只需到办事机构提出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由办事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信息共享、部门间协查等方式证明即可,极大地减轻了群众的办事负担。
今年年初,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富强滨州”建设,滨州市探索开展“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重点针对群众和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自己手中不持有、需要到各个政府部门开具证明材料这一难题,通过转变证明材料提交方式,以信息跑和工作人员跑代替群众和企业跑,切实为群众和企业减负。5月3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工作会议,成立改革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印发《滨州市“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7月10日,市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先行先试市级“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事项清单》,对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实现“证明材料不用跑”。(山东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