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公安分局石门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案发现场,经过实地查看发现,小刘住的单元房是在30楼,浴室窗外视野开阔且无构筑物,窗台外不具备“手持拍摄”条件。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发现事发时段也没有发现有可疑人员进出小区和本楼栋,基本上可以排除外来人员作案的嫌疑。
根据小刘描述,那部手机“疑似绑在一个棍状物上”的细节,民警推断29楼的住户具有较大作案嫌疑。当民警上门调查时发现,29楼住户小张(化名)对民警的询问神色慌张,并矢口否认偷拍小刘。民警依法检查小张手机时,小张情绪高涨,拒不配合检查,遂将其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讯问,小张对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小张交待,6月30日晚8时许,他在自家卫生间上厕所时,听见楼上有女性洗澡的声音。色迷心窍的他用透明胶带把手机绑在挂衣杆上并打开录像功能,从自家浴室窗户伸出去举至楼上小刘浴室窗外拍摄直至被小刘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