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7月3日讯(通讯员 赵杰) 为加强和规范烟台市卫生健康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烟台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出台了《烟台市卫生健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卫生健康资金使用中的相关问题作了详尽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卫生健康资金由烟台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管理办法》规定,烟台市卫生健康委要制定资金绩效目标和年度任务清单,市财政局综合考虑支出政策等相关因素,研究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办法对卫生健康资金的投向和支出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遵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市卫生健康委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搞好自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