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淄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学和开学;严格规范各类办学行为,对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将严肃查处。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通知》要求淄博市各区县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19-2020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学时间及寒暑假期安排的通知》(便函(2019)85号)规定的时间执行假期安排,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假期向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自习室、实验室的高中学校,需明确开放时间、申请条件,由学生和家长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开放给学生使用。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假期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纳入办学行为黑名单,作为各级文明校园评审的重要指标。
此外,暑假期间淄博市将严查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坚决制止各类违规补课行为。各区县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师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