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大变化!青岛正式启动DRG付费试点工作

2日,青岛市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动员暨培训会议,正式启动DRG医保付费试点工作。DRG开展三阶段,分别是,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规范管理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模拟运行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实际付费阶段。

医保大变化!青岛正式启动DRG付费试点工作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2019-07-0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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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肖玲玲 报道

本报7月2日讯 2日,青岛市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动员暨培训会议,正式启动DRG医保付费试点工作。据悉,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宣布在全国30个城市启动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青岛成为山东省唯一的试点城市,这也是继长期护理保险全国试点之后,岛城承担的第二项全国医保改革试点任务。试点动员会的召开,标志着青岛市医保付费制度进入了全新的改革发展阶段。

DRG付费对医保和医院信息化基础和管理水平要求较高,要有统一的基础信息标准、流畅的信息传输系统和完备的数据采集平台。目前,全市确定了17家规模大、病种覆盖全、信息化基础好、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高的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和少数专科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医院。利用DRG付费试点的契机,青岛将进一步打通医保和医院的底层基础信息,夯实信息化基础,提升医保和医院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付费制度改革是机制的转换,也是利益的重新调整。DRG付费涉及医保、参保人、医院、药品耗材厂商等多方利益,宜统筹兼顾,稳妥推进。

下一步,青岛将在国家和省医保局的指导下,按照“规范管理、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工作思路,用3年左右的时间分阶段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创造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打造全国、全省DRG付费样板城市。

DRG开展三阶段,分别是,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规范管理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模拟运行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实际付费阶段。

另外,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是以医院为中心,DRG付费则转向以医生为中心,这将充分激发医生的主观能动性,为下一步医保走向以患者为中心的按价值付费打好基础。

通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寻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真正实现三医联动,让各方改革的着力点都集中到关注患者健康、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上来。从而更好地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对医疗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人民健康福祉的保障作用。

(肖玲玲)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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