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向男方父亲借款80余万后转借给女方母亲,却在还款10多万后就拒绝还款,被法院列为“老赖”,却还在抖音炫富。7月2日,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法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目前所有案款都已执行到位。
该案执行法官刘振介绍,老王于2014年11月向儿子小王及儿媳龚某转账80多万元。后小王将该笔钱转账给其岳母冯某,冯某将该笔钱用于理财。2014年、2015年冯某陆续偿还了10多万元后,就不再还钱,龚某还称其母亲冯某已将全部欠款给清了。
小王及龚某未按期向老王偿还债务,导致双方关系恶化,老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通州法院经审理判决小王及龚某共同偿还老王借款80多万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两人未履行判决义务,于是老王向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小王及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两人仍未履行债务,于是法院依法冻结两人的银行账户,并对他们采取失信及限制高消费措施。
据刘振介绍,在被限高后,龚某竟然在抖音上分享自己在外地的游玩视频,以及在高消费场所的视频,特别是前往澳门游玩的视频。
针对龚某的这种违反限高的行为,承办法官马上传唤龚某到庭,向其核实情况。龚某承认自己确实有上述行为,但仍辩解称“不知道法院已对自己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不知道哪些行为是高消费”,但之后又说“自己收到了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对限制高消费也了解”。
刘振表示龚某前后矛盾的说法,显然是为了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龚某的这种行为既蔑视了法律的权威,又侵犯了老王的合法权益,后经院领导批准,准备对龚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龚某看到法院真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后,才幡然悔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让亲属向法院交纳5万元案款,恳请法院能够对其从轻处罚。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老王不追究龚某违反限高的行为,双方按照和解协议履行。
通讯员 刘振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白龙
(刘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