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6月26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宣判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抢劫罪等6起涉毒案件,13名被告人依法受审,并邀请10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余名社区群众代表旁听庭审。
毒品对社会的危害不仅表现在毒品犯罪本身,还有许多由毒品衍生的犯罪,当天审起的6起涉毒案件中,其中一起就是由毒品纠纷引发的抢劫犯罪,涉案人员依法受到严惩。
案发前,王某委托郑某购买冰毒,并支付了27万元现金,郑某携款去找人拿货,当晚因手机没电关机。王某联系不上郑某,以为郑某携款逃跑,便挟持郑某女友找到郑某,对郑某进行了殴打。2018年4月5日,郑某觉得自己被打气不过,为了找回面子,便以拿毒品为由骗王某来成都拿货,并邀约王某等人前往自已的住处。
在此期间,郑某联系周某,商议对王某实施报复并索要赔偿。随后,周某又联系艾某、谢某。由艾某、谢某纠集余某、马某、黄某(均另案处理)等十余名男子前往郑某家中,并在郑某的卧室埋伏。在前往郑某家中时,艾某携带了自己持有的仿64手枪一把、伪真枪一把,并向朋友借用仿54手枪一把及刀具一把。
当郑某与王某(为购买毒品,王某当天随身携带了40余万现金)等人先后进入该房间后,郑某等人对王某等人实施殴打、捆绑,并持刀、枪支威胁王某。郑某等人向王某强行索取现金20万元后离开。
法院认为,郑某、周某、艾某、谢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艾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最后,法院依法判处郑某等人七年到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万元到十万元不等。
据悉,该案被害人王某等人因其他涉毒案件已做另案处理,涉案的20万元系准备用于购买毒品的资金,予以追缴没收。
金牛区法院法官表示,吸毒者为了满足自身的吸毒需要,在经济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便会铤而走险,通过抢劫、盗窃、赌博、卖淫等犯罪行为换取毒资,在吸食毒品情况下更容易激情犯罪,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金牛法院在6月集中开展了“走进法庭听庭审”“送法进学校”“法治大讲堂”等系列禁毒普法活动,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进一步提升全民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作为公民,一定要认清毒品的危害,自觉抵制毒品,并积极举报涉毒线索,共同打击毒品犯罪。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