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贷款未还清不能贷款,他又打电话骂人;携带异味较大的猪毛乘公交被拒,他又拨打市政府应急电话占线骂人……6月21日,凤冈县一名男子因寻衅滋事被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
据公诉机关指控,男子刘某,系凤冈县一名贫困户。3月4日,刘某欲携带大量带有异味的生猪毛乘车,被公交司机拒载后,他拨打凤冈县信访局值班电话,要求对司机拒载行为进行处理。
在通话过程中,为发泄不满,刘某多次辱骂信访局值班人员程某。之后,刘某再次拨打遵义市应急办应急管理电话反映被拒载一事。工作人员喻某反复向其解释,但刘某仍继续辱骂。
办案部门发现,刘某类似的举动已不止一次:3月27日,他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扶贫专线致电反映问题时,辱骂工作人员曾某;4月9日他先后致电遵义市政府总值班室反映问题时辱骂工作人员杨某、致电省政府总值班室扶贫专线并辱骂接线员冉某。
期间,刘某还每隔5至10分钟就拨打市政府电话一次,先后通话总计时长达1个多小时。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上述举动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心理也造成了一定伤害。
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显示,早在2009年、2012年,刘某还分别因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骚扰、跪在镇政府食堂门口大骂政府工作人员、在国道上裸露身体等,受到行政拘留。
庭审中,法庭对被告人刘某辱骂工作人员的录音进行了播放,刘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因其有自首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何凤仪 黄宝华)
(何凤仪 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