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酷(美酷)集团涉嫌传销 警方敦促相关人员主动自首

6月21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传销活动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传销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实施犯罪活动和传销参与人员参与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触犯《刑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国酷(美酷)集团涉嫌传销 警方敦促相关人员主动自首

来源:四川在线 2019-06-21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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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伍力)6月21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显示,近日该局正在侦办国酷(美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昌强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李昌强等涉案骨干成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传销活动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传销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实施犯罪活动和传销参与人员参与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触犯《刑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国酷”(美酷)传销组织的骨干人员必须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煽动、组织人员非法聚集和参与非法聚集均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

咨询电话:028-84533919

(伍力)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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