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

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顺利结束,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组织开展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在大型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是我国历次大型普查的通用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国家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

来源: 新华网
2019-06-12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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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记者陈炜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顺利结束,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组织开展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6月15日起,10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抽查员,将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249个样本县(市、区、旗)开展事后质量抽查。

这是记者从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11日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的。

在大型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是我国历次大型普查的通用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司长程子林介绍,事后质量抽查是经济普查的重要环节,是普查登记后进行的独立调查。其目的是通过抽样核查部分单位,了解普查登记中发生的单位和主要指标的差错情况,对全国及省级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价,为全面应用普查结果提供科学依据。

程子林介绍,事后质量抽查主要包括普查登记规范性、普查单位核查、主要指标数据填报质量等方面。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地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司级单位共抽调1059名业务骨干参与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按照地域交叉、专业交叉的原则,组建了31个抽查工作组,成为普查历史上抽查人员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事后质量抽查。

据了解,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包括了13个环节,在事后质量抽查之后,还将进行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普查总结等。

(陈炜伟)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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