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星新闻
无钱消费,男子以低价购买奥迪、丰田等内部拍卖“公车”为由,骗取他人20000元后“跑路”。3年后,2018年11月,张某在外地一汽车站被捕。今年6月11日,红星新闻从成都市温江检察院获悉,该院已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近日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在此之前,张某就曾因诈骗罪被判过刑,出狱后,他在一家印制公司找了份稳定工作,但由于好逸恶劳,工资无法支撑消费,他再次动起了“歪脑筋”。
2015年3月,正处于工作试用期的张某听闻公司曾拍卖公车,随后,他便利用自己的印制公司员工身份,与在成都做油墨纸张生意的周某取得了联系,并向周某谎称公司内部将拍卖一批车辆,其中奥迪A6汽车和丰田霸道汽车车好价低,作为公司员工可以用内部价购买,一辆车只需十余万。
面对这样高性价比的车辆拍卖,周某很快上了心,并把消息告诉了其他好友。不久后,见周某等人有意向购买奥迪和丰田车,为取得信任,张某将他人所有的奥迪、丰田车辆拍照后发给周某看,还把对方带到一停车场查看了所谓的“拍卖车辆”。
周某想试驾,但张某称没有钥匙而拒绝了。随后,张某以需要交付拍卖定金为由,骗取了周某20000元,随后失联跑路。
2018年11月,被网上追逃3年的张某,在外地一汽车站被捕。
该案经温江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事实上,这个案件中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被告人虚构了一个内部低价购‘公车’的谎言,随后通过拍摄他人所有车辆图片、带对方看车的方式,非法获利20000元。在此期间,被告人没有出示任何手续,更无法核实车辆所有权信息,他计谋得逞只是所谓的‘内部渠道’和低价诱惑。生活中,打着私人渠道,骗取金钱的行为多种多样,而这些打着内部疏通、内幕消息、内幕交易、内部名额等口号的行为,很可能是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切不可存侥幸心理,偏听偏信,让不法分子轻松得逞。”该案承办检察官提醒道。
靳瑞岭 红星新闻记者 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