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司机高速上被罚50元,理由:穿高跟皮鞋!

夏天到了,很多驾驶员会穿着拖鞋开车,女性驾驶员也会穿着高跟凉鞋或者平底拖鞋开车,殊不知这是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2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实施赤脚、穿拖鞋或者高跟鞋驾驶机动车的,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浙江一男司机高速上被罚50元,理由:穿高跟皮鞋!

来源: 北青网
2019-06-1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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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

听说过女司机穿高跟鞋开车的,你听说过男司机穿高跟鞋开车吗?

昨日16时15分许,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二大队辖区前洋互通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两车刮擦事故,两车车损并不算太大,都还能正常行驶,车上人员也并无大碍。

交警在宁波北收费站外广场处理事故时发现,其中一辆车的驾驶员白某脚上的鞋子引人注目,红色、长尖头、高跟皮鞋……

白某称车上其实有平底鞋,但是图省事所以没有换。对于事故成因,白某承认当时应该是有点往右靠了,所以刮到的旁边车道的车辆。最终交警对其穿高跟皮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夏天到了,很多驾驶员会穿着拖鞋开车,女性驾驶员也会穿着高跟凉鞋或者平底拖鞋开车,殊不知这是违法行为。

2017年7月4日凌晨5时50分许,女司机小蒋就经历了这样的惊心动魄一幕。小蒋开车是从嘉兴出发去舟山游玩的,为了能畅快地在沙滩玩耍,小蒋特意穿了一双漂亮的拖鞋,开车也没换下。可是当她途径G15沈海高速往宁波方向掌起收费站附近,在超越其他车辆时,因方向操控不当,猛烈地与高速公路中央护栏相撞。这一撞使得小蒋的车辆前部损毁严重,两个气囊弹出,横停在高速公路车道上。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事后,小蒋回忆说当时开车时速在120km/h左右,但是穿了拖鞋,刹车控制不住,造成了本次事故发生。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2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实施赤脚、穿拖鞋或者高跟鞋驾驶机动车的,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穿拖鞋、高跟鞋开车到底有多危险?本报好奇实验室曾做过实验:实测拖鞋、高跟鞋、松糕鞋踩刹车的致命后果!

  交警提醒

赤脚、穿拖鞋或高跟鞋开车易“掉链子”,驾驶员遇紧急情况踩油门和刹车转换间容易出偏差,关键时刻很容易“掉链子”,进而酿成交通事故。打击此类违法也将是当前夏季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一旦发现将被处以50元的处罚,如造成事故将被处以200元的处罚。

记者 夏裕 通讯员 郑超雷

(夏裕)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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