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出新规:涉及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鉴定可后收费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可先鉴定后收费。据了解,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费用高是制约环境公益诉讼的一个“瓶颈”问题。

司法鉴定出新规:涉及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鉴定可后收费

来源: 新华网
2019-06-05 09:1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记者王茜)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可先鉴定后收费。

通知要求,要鼓励引导综合实力强、高资质高水平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在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受理检察机关委托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依法依规开展鉴定活动,出具鉴定意见,未预先收取的鉴定费待人民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

据了解,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费用高是制约环境公益诉讼的一个“瓶颈”问题。对此通知要求,每个省份原则上至少报送1家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为检察机关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通知还明确,要全面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黑名单制度。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失信情况进行记录、公示和预警,对于存在违规收取高额费用、无故拖延鉴定期限、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鉴定委托、与有关人员串通违规开展鉴定等不良执业行为,或其他违反司法鉴定管理规定行为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纳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王茜)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