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向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最高可奖励20万

上海近两年间先后打掉3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176个,并于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线索一经查实将予举报人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上海向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最高可奖励20万

来源: 中新网
2019-05-16 14:20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上海向全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东方网记者李欢5月16日报道:上海近两年间先后打掉3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176个,并于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线索一经查实将予举报人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这是东方网记者今天从市公安局新闻通气会上获得的信息。

2018年1月,中央部署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政府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有关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基本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扎实推进本市扫黑除恶斗争。

据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朱亮警官介绍,2018年以来,全市先后打掉3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176个,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同时,公安机关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了一批涉恶苗子性违法犯罪团伙,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极大地震慑,有力维护了上海治安形势的稳定有序。

“上海的黑社会团伙架构大多在10余人左右,规模相对来讲不大。活动特点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郊区等地区。”据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三支队张琛支队长介绍,警方立足上海治安实际,按照“实事求是、扎扎实实,露头就打、打深打透,不枉不纵、除恶务尽”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果。

据悉,市公安局先后五次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各警种全面参与的工作体系。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套路贷”犯罪,上海公安机关直面问题、勇于探索,逐步形成了打击此类案件的“上海模式”,并被全国推广。

针对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类违法犯罪(如:结伙持械滋事、“吊模宰客”),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类违法犯罪(如: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苗子性问题,市公安局持续开展了一系列“切口小、见效快”的专项打击行动,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极大地震慑。

为夯实扫黑除恶阶段性战果,将专项斗争工作引向机制化、常态化,市公安局针对线索核查、打击“套路贷”、打击“软暴力”犯罪等问题制定了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不断提升打击效能。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案件通报、举报奖励、滚动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

朱亮警官在今天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迈入“深挖根治”的纵深阶段。为深挖彻查、严厉打击隐藏较深或仍在作恶的黑恶势力,市公安局向全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内容附后),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邮:sjshb2018@163.com;来信请寄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803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政编码200083。我们将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下阶段,市公安局将继续保持严打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绝不让这些犯罪团伙坐大成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本市良好的治安形势。

向全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主要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李欢)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