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首场立法论证会举行

昨(15)日,《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首场立法论证会,在九龙坡区金科绿韵康城小区举行。论证会现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受邀重点围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有关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发表了意见。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首场立法论证会举行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2019-05-16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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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16日6时讯(记者 张勇)昨(15)日,《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首场立法论证会,在九龙坡区金科绿韵康城小区举行。论证会现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受邀重点围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有关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发表了意见。

立法论证会现场,一名业主代表发言。记者张勇 摄

“我们去年2月就提交申请成立业委会,到现在都还没有成立起来。”业主代表杨孝明说,现在迟迟建立不起来业委会的事情时有发生,俨然成了一些业主的心病。他建议,在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里增设条款,明确业主对业委会筹备组的监督权利,保障筹备组在组成之日起90天内完成筹备工作。同时,在相关条款中明确,乡镇、街道对于成立业委会的指导协助,究竟到哪种程度,整理出一个类似权力清单的东西来,让相关部门与业主彼此都明白。

与业主代表杨孝明不同,业委会代表旦旭光更多关注的,是如何提高业委会的专业能力。

  法律专家发言。记者张勇 摄

“我举一个例子,怎么处理违章建筑问题,可能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业委会的人不专业,找哪个部门可能都不知道。”旦旭光建议,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给业委会配备由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另外,他认为,由于业委会成员付出了一定的劳动,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能不能增加规定,明确业委会成员的待遇问题。

作为物业企业代表,高荣江在发言中既提到了自己的行业,也提到了业主、业委会。

“物业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办事。”高荣江回忆,曾经有人到他公司应聘财会职位,竟主动提出如何避税。虽然这个人后来没有被录取,但反映出一些人的诚信存在问题。他建议,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应该要有信用准入门槛,把那些不讲诚信的人排除在外。同时,由于部分业主、业委会成员,以及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不太清楚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高荣江建议,对这些不熟悉法律法规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法律素养,推进办事速度。

此外,社区干部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也发表了意见。市内多家媒体的记者全程参与旁听。值得一提的是,小区居民也加入了旁听。

“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论证会面对公众公开举行,这在重庆还是首次。公开、透明,是本次立法论证会最大的亮点。”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还将举行多场类似的论证会,广泛倾听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发挥社会力量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张勇)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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