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消息,日前,北京市房山区政协原副主席刘胜国(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该案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审查,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起诉书指控:2004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刘胜国利用担任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局长、房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房山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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