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男子潜逃4年被民警规劝自首:终于重新做回自己了

”5月13日,西安公安阎良分局蓝天路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日努力,成功规劝潜逃多年的嫌疑人房某投案自首。房某系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案件涉及受害人4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1亿余元。

阎良男子潜逃4年被民警规劝自首:终于重新做回自己了

来源:北青网 2019-05-15 15:23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来源:三秦都市报

“逃了4年,终于重新做回自己了。”5月13日,西安公安阎良分局蓝天路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日努力,成功规劝潜逃多年的嫌疑人房某投案自首。

为加大对网上逃犯的追逃力度,蓝天路派出所民警从今年年初开始,便对阎良区籍网逃嫌疑人进行了集中梳理。民警在细致的工作中发现,家住阎良区关山镇的网逃嫌疑人房某,竟然在本地有活动轨迹。随后,派出所民警数次组织警力前往房某家中实施抓捕,但都一无所获。为了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民警又前往嫌疑人家中,对房某的家属和其他亲朋好友做劝解工作。

“讲法律、讲政策,劝导家属放下思想包袱,让房某早日投案。逃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有投案自首,早日重新做人,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的反复劝说下,房某5月13日独自走进蓝天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今年40岁的房某于2015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列为网上逃犯。房某系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案件涉及受害人4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1亿余元。

【责任编辑:张瑨瑄】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