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伙做生意有分歧,亲哥又是威胁又是砸店,妹妹吓到求助法院

宁波镇海一对亲兄妹,因为一起经营生意起冲突,哥哥竟然打砸妹妹的店来威胁妹妹。之后,妹妹王红自己在镇海开了一家水果店,王刚曾多次赶到王红店里,找妹妹吵闹。王红因此害怕到打电话报警,后王刚因为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0天。

搭伙做生意有分歧,亲哥又是威胁又是砸店,妹妹吓到求助法院

来源:青年时报 2019-05-15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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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一对亲兄妹,因为一起经营生意起冲突,哥哥竟然打砸妹妹的店来威胁妹妹。虽然哥哥因此受到相应处罚,但妹妹还是感到后怕,在今年4月初跑去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今天,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这个人身保护令已发挥了作用。

哥哥暴行加恐吓

妹妹吓到报警求助

王刚(化名)和王红(化名)是一对亲兄妹,两人都是80后。原本他们是一起做生意的,但是后来两人意见出现分歧,最终闹得不欢而散。

之后,妹妹王红自己在镇海开了一家水果店,王刚曾多次赶到王红店里,找妹妹吵闹。

王刚还给妹妹发威胁信息,恐吓妹妹说:“你要是不解决问题,我就要让你头破血流!”王红一开始以为,哥哥最多就是争吵,没想到,最近这对兄妹的矛盾升级,闹得更凶了。

今年3月的一天,王刚趁妹妹店里没人,拿着铁锹对店里的物品一通打砸,把水果店搞得一片狼藉。王刚实施完暴行后,还打电话威胁妹妹说,要对她实施人身伤害。

王红因此害怕到打电话报警,后王刚因为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0天。虽然哥哥被拘留了,王红还是担心,哥哥拘留期满后,会伤害到自己。4月2日,王红向宁波镇海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如此打砸、恐吓属家暴

如违反人身保护令将依法追责

镇海区法院审查认为,王红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的规定。法院接到申请当天,就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刚对申请人王红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骚扰、跟踪、进入王红的住所。

承办法官指出,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里的家庭成员包括传统上的血亲或姻亲等亲属关系,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

本案中,王红与王刚虽然并非一起居住的成员,但是由于双方存在血亲关系,王刚对王红实施暴力威胁行为,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因此法院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法院暂无接到王刚存在违反行为的情况反应。

法官提醒,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求救,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

在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可给予训诫,并且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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