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南宁铁路运输中院消息, 5月14日上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安部原边防管理局后勤部副部长李世贵受贿一案。
该案由宁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启华担任审判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贺祥成出庭支持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指控,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世贵利用职务便利,为深圳某公司、陈某某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等事项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3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世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北青报 孟亚旭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