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医保工作人员十二条禁令

严禁泄露参保人员个人资料,严禁利用医保目录调整等内部信息进行证券投资,严禁在医药机构等与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经济实体兼职取酬……记者7日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工作人员十二条禁令》已正式印发,以加强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作风建设。

湖南发布医保工作人员十二条禁令

来源: 新华网
2019-05-08 10:3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新华社长沙5月7日电(记者谢樱)严禁泄露参保人员个人资料,严禁利用医保目录调整等内部信息进行证券投资,严禁在医药机构等与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经济实体兼职取酬……记者7日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工作人员十二条禁令》已正式印发,以加强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作风建设。

记者了解到,对于涉及医保目录调整、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参保人员个人资料等方面的信息,禁令明确,严禁医保工作人员泄露医保目录调整、医保专家库、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保监管、参保人员个人资料等保密信息;严禁插手干预医保目录调整、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确定、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监管等工作;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度假等活动安排。

对于与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保险公司、银行的往来,禁令要求,严禁医保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医保定点、医保报销、异地就医费用结算、银行合作等方面为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照顾;严禁在医药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保险公司、合作银行等报销应由个人或单位承担的费用;严禁在医药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保险公司、合作银行等与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收取顾问费咨询费,以及违反规定在企业领取讲课费等;严禁在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行为、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工作中搞选择性执行,或者替正处于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过程中的医药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保险公司等说情打招呼;严禁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在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中任职、兼职等。

(谢樱)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