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潮州市监察委员会移送的犯罪嫌疑人李启歆(涉嫌行贿罪)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李启歆系潮州市枫溪区李厝村村民,今年4月30日,李启歆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纪委称,李启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潮州市枫溪区李厝村合伙经营赌摊期间,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通过关系人向相关警务人员贿送钱款,请托相关警务人员为其赌摊的经营提供庇护,涉嫌犯罪。
李启歆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顶风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启歆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北青报 孟亚旭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