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谎称采购业务有“门路” 诈骗百万获刑十年

做生意,需要有人脉,可盲目地找“门路”,很可能适得其反,甚至上当受骗。5月5号,扬州人邵某站上了被告席,今年36岁的邵某,从事个体行业,她对外谎称,有门路介入某中学的采购流程,并骗取了不少人的信任。

女子谎称采购业务有“门路” 诈骗百万获刑十年

来源:北青网综合 2019-05-0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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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处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官提醒,遇事讲“门路”走捷径的做法不可取,大家要预防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所谓的“门路”设套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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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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