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报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例

为强化警示教育,日前,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2019年2月,赵少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广州通报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例

来源:新华网 2019-05-07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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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5月7日电(张雯)据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798件,初核755件,立案查处238人,处理1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109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82人。

为强化警示教育,日前,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白云区均禾街石马经济联社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陈志乾组织黑恶势力欺霸一方案。2018年9月,陈志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荔湾区公安分局沙面派出所原所长范穗雄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涉黑势力经营娱乐场所提供保护案。2019年1月,范穗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增城区中新镇茅田村原党员赵少航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案。2019年2月,赵少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张雯)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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