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检察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刑事犯罪

近日,承德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和保障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

承德市检察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刑事犯罪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05-06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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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向禄 记者尉迟国利)近日,承德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和保障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

该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构筑首都生态“护城河”的生态安全目标,重点强化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的司法保护。围绕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河流、湖泊以及重要湿地、水源保护地环境的各类犯罪。围绕国家绿色经济示范区建设,聚焦全市“3+3”主导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依法支持和保障产业发展。围绕国际旅游城市建设,重点打击破坏旅游资源的犯罪,积极参与风景区及周边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对城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能源清洁化利用、排水防涝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保护,不断增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绿色发展的刑事犯罪。坚持宽视野、多途径摸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聚焦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重点问题,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常态化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等。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生态环境、绿色发展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

(尉迟国利)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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